黑工信佳无罚告[2021]2号
2021年6月23日,经查童健擅自设置手机信号放大器干扰中国移动佳木斯分公司基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第二十七条规定。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之规定,于6月30日作出没收设备(手机信号放大器一部)的行政处罚决定。
被处罚人:童健
身份证号:2308**************。
地址:佳木斯市前进区********。
没收设备:手机信号放大器一部(白色、无型号核准)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或者向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中止执行。
本机关地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796号
联系人:李宗霞 李岩松 联系电话:0454-8582266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佳木斯无线电管理处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