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主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处罚 > 正文

黑河市孙吴县文城御景小区擅自设台行政执法公告

日期:2019-12-27 09:27:34 来源:黑龙江省无线电管理网

黑工信黑无罚告〔2019〕7号

    2019年12月25日,经查,孙吴县文城御景小区高层楼顶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二十七条规定。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做出没收违法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行政处罚决定。

   没收设备:调频广播电台1套(调频广播发射机1台,无型号;天线1副,无规格)。(型号不详)

   因设备所有人不详,行政处罚的决定书不能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现采用网上公告送达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或者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中止执行。

本机关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王肃街234号

联系人:孟照东 高晨超   联系电话:0456-8279210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河无线电管理处

                        2019年12月25日


阅读:
版权所有:黑龙江省无线电管理局 邮件地址 : hljrmom@163.com 邮 编 : 150040
黑龙江省工信委无线电管理局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68号 黑龙江省无线电监测站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一曼街12号龙威大厦
黑ICP备11003188号